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股东大会表决通过,并经青岛市发改委核准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利润分配方案: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.25元(含税),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.20元。
二、利润分配对象:截至2007年7月23日下午5时后在青岛市股份制企业股权托管中心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。
三、派发红利日期、地点:投资者于2007年8月23日后凭本人身份证、青证交帐户卡到开户营业部办理红利领取手续。有特殊原因而逾期未办理者,可在规定的时间到开户证券营业部办理补领手续。